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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 | 犯法吗?

2022-06-08 04:23:46大公报 作者:屈颖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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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讨厌一种说法:我不懂分辨是否违法?

  除非你目不识丁,或者是三岁细路,又或者智力有问题,否则,一个正常人,不可能不懂分辨违法与不违法?尤其这些人是教育工作者。

  日前看到一宗新闻,谈及因应《香港国安法》已实施,教育局要求中、小学审视一下校内的图书馆藏书,看看当中有否涉违《国安法》,有的话当然要尽快把书下架,免堕法网。

  然而却有老师说:不懂分辨书籍是否涉违法,忧虑被惩处,于是“宁滥勿缺”,将多本书籍下架。

  连一本书有否犯法、是否有问题都不懂分辨,做什么老师?教什么书?

  韩愈《师说》有言:“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即是说,老师的责任,是传授学问、道德与价值,教授知识和技能,解决学生的疑问及困惑。所以,若连守法与犯法、是与非、黑与白都分不出来,这种人,枉为师。

  两日前,《明报》记者访问了几间中小学的老师和校长,他们都说,因为教育局无提供具体审书准则,故不懂分辨书籍是否涉违法,在忧虑被惩处的情况下,唯有“自画红线”、“自我审查”,把大量图书馆藏书下架。晦气之情,溢于言表。

  有中学下架的中英文藏书多达204本,因属问题书籍,故注销了的图书不能转赠学生或老师,要全数弃置。

  受访的图书馆老师说,审书的精神压力好大,心情也矛盾,“没想过要亲自做‘焚书’角色”,但眼见早前有教师在课堂使用问题教材被“钉牌”,令她忧虑,一旦学生借出的书被视为敏感而遭投诉,她会教席不保,唯有就范。

  另一间受访中学的图书馆也有173本书被下架。看报道,我发觉这些受访学校和老师都有个共通点,就是全部没有名字,学校叫做“九龙东一中学”、“荃湾一中学”、“新界西一中学”、“一小学”,而老师就全用化名,连姓氏都不敢提供。幹什么了?审书而已,要这样鬼祟吗?事无不可对人言,更何况你们是做教育的。

  幸好,香港仍有光明磊落的教者,博爱医院历届总理联谊会郑任安夫人学校校长郑筱薇大大方方接受记者访问说:学校需筛选书籍,因为小学生心智未成熟,学校更要多做一步。她说:“曾有机构赠书,将中国地图绘画成细菌状,插图涉及抹黑,充满歪理。”这些书当然要不得。

  香港并未平静,我们仍要时刻警觉,校长看穿那细菌形中国地图,用的是常识和智慧,而不是教育局提供的指引。如果,教育工作者连这丁点常理都没有,真的应该被褫夺教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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